广西:一商户因经营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肉类被罚670余万元
日前,广西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广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大案要案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4件大案要案情况。其中,百色市田阳区农某因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和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被重罚673万余元。经查,该案当事人经营的肉类产品未经检验检疫,且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产品、处以货值金额20倍673.56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香肠、腊肉,都是四川人爱吃的美食。但是猪肉和猪肉制品,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要采买经过检疫部门检疫的合格品,否则存在食品安全风险。10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今年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的“问题肉”大案。抽样的15个样品中,有8个检测出非洲猪瘟阳性。目前,问题肉30余吨已被警方查扣,用问题肉制作的3700斤香肠被追回。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问题肉”下游链条中的食品加工企业和批量购买者,仍在深挖细查中。
据屏山警方相关人员介绍,今年5月7日上午,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屏山县大乘镇集市上有假冒国家储备冻猪肉销售,其价格异常便宜,这引起了市场监管人员注意。经进一步了解,销售人员为左某、康某夫妻,二人自称其销售的冻肉来源于云南省某县,却无法提供本地农业农村局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申报手续,疑为问题肉。随即,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情况通报到了屏山县公安局。屏山县公安局迅速部署抽调治安大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分别于5月12日、5月19日、5月25日联合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先后三次对左某夫妻二人销售的冻肉及储存在屏山县某冻库里的存货进行抽样、送检。在抽样的15个样品中,有8个检测出了非洲猪瘟阳性。专案组多次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猪肉来源、销售去向及嫌疑人使用冻库情况。警方调查发现,左某、康某销售的问题肉主要卖给做香肠腊肉的大客户,零售较少,价格便宜。警方在左某的下家——宜宾市翠屏区某食品加工企业查获用“问题手”罐装的烟熏香肠制品3700斤。
屏山警方查明,自2019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左某、康某夫妻俩和戴某合伙做猪肉生意(因分赃不均等原因,戴某于2020年1月卷款退出合作,左某夫妇继续做生意直至案发)。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三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先后从简阳、宜宾等地低价进购大量未检疫的生猪、死因不明的死猪、来源不明的冻肉,租用屏山县某公司场地和冻库进行储存、分割、分装,继而贩卖至屏山周边乡镇等地,总金额达300万余元。据警方工作人员介绍,专案组在左某租用的冻库内查获未经销售的冷冻猪肉产品及内脏达30余吨,该批冻肉经抽样送检后发现含非洲猪瘟病毒。
据了解,案情查明后,为最大限度减少这批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专案组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冻库中储存的30吨冻肉及产品进行查封,并结合销售清单记录,对已贩卖出去的猪肉去向进行核查。专案组先后前往宜宾屏山县大乘镇、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宜宾叙州区及相邻的乐山市等地追查已销售的冻猪肉,大部分售出的问题猪肉被追回查封。目前,左某、康某、戴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屏山警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涉及食品安全、危害百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处,重点打击下游链条,确保食品安全。